大江网讯 (记者 秦海峰报道):8月16日,大江网刊发《“致命刹车毂”击破机油箱车主因机油污染路面被罚款》引起网友热议,网友纷纷表示,“路政不能保证道路干净,反而要人家赔偿,建议车主起诉赣州路政”。8月17日,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对此事进行回复称,赔偿合法合理,不存在不公。
8月17日,大江网记者联系到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车主索赔是依据“江西省高等级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暂行标准”。该暂行标准规定:拆散、拆除、污染、毁坏公路标线、标志、碑牌、防护、隔离、监控、通讯、养护、服务及其他附属设施;应收取赔(补)偿费。收费标准为污染路面按每平方米40元赔偿。
而对于车主钟先生所反映的污染路面的原因是由于其他车辆遗落的刹车毂,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机油箱破裂,污染高速路面时既成事实,那么就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偿;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路政工作人员有自己的巡逻时间,不是24小时都在路上,所以不可能对路面上所有的遗留物都进行清理,如果该车主要求路政配合找到刹车毂断裂片来源,路政部门可以给与配合。
至于车主反映污染面积计算问题,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面积计算时候车主和路政人员都会在场,如果车主不同意是不会签字的,而污染面积的确定车主是签了字认可的。对此车主钟先生向大江网记者反映:“当时要是不签字给钱就不让走,车子就又会被拖走,当时我们一家人都很累的,无奈之下只好签字赔偿。”
根据赣州路政支队十一大队的说法,“赔偿面积共计共324平方米,讲人情照顾钟先生,算125平米,交5000元赔偿款”,钟先生对赣州高速路政索赔如此随意也提出了质疑,对此,赣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324平方米可能是估算,并不十分准确。